真假“北汽” 之争,终于迎来落槌了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结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北汽集团”)诉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,依法驳回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上诉,维持原判,这场持续多年的车企品牌权属纠纷正式尘埃落定。至此,BAW 无权使用 “北汽” 及含 “北汽” 字样的简称,构成不正当竞争,需停止使用、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北汽集团30 万元(经济损失 28 万元 + 维权开支
真假“北汽” 之争,终于迎来落槌了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结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北汽集团”)诉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,依法驳回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上诉,维持原判,这场持续多年的车企品牌权属纠纷正式尘埃落定。至此,BAW 无权使用 “北汽” 及含 “北汽” 字样的简称,构...